一、建制沿革
商属孤竹。
春秋时属无终和山戎。
战国为燕地。
秦属右北平郡和辽西郡。
西汉为右北平郡昌城、夕阳地。
东汉并少阳、昌城为海阳。
三国魏、晋基本因之。
北齐省海阳入肥如。
隋开皇六年(586年)省肥加入新昌,大业三年(607年)改平州置北平郡,治新昌(寻改名卢龙)。
唐武德元年(618年),改郡为平州。贞观年间置石城,开元二十八年(740年)置马城,辖县域大部。
辽天赞年间析卢龙山南地置滦州,领义丰、马城、石城。
金代县境西部属中书省大都路蓟州丰润县,东部为永平路滦州义丰、马城县。
元至元四年(1267年)省马城入义丰。
明代分属顺天府丰润县和永平府滦州义丰县。洪武二年(1369年)裁义丰入滦州。
清初仍袭明制,将原京师地改为直隶省,府县未变。康熙五年(1666年),遵化成为直隶州,丰润属之。至此县境西部属直隶省遵化州丰润县,东部为永平府滦州地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,今境分属直隶丰润县和滦县。民国十七年(1928年)直隶省改称河北省,遂属河北省丰润县和滦县。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初,丰滦、滦卢合组唐滦特区,5月因遭敌破坏而重建丰滦办事处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冀热辽区第十七专署,接收了华北垦业股份有限公司滦县农场,更名为冀热辽区第十七专署解放农场,年底改称冀东区第十七专署解放农场。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5月冀东行署调整区划,撤销丰滦办事处,建立丰南县佐公署。并把滦县境域分建成滦南、滦北、滦西3个办事处。7月,丰南、滦南均成县。至此,县境西部属丰南县,东部属滦南县。冀东区第十七专署改为第十三专署,第十七专署解放农场随称第十三专署解放农场。民国三十七年(1948年)该地再次解放,原第十三专署解放农场由滦南县人民政府接管,改称滦南县解放农场。
1949年7月,滦南县解放农场收归华北局农业部,改称华北局农业部津沽区农垦管理局柏各庄区农场。11月,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接收了柏各庄区农场,改名为渤海区农垦管理局柏各庄区农场。
1951年7月,柏各庄区农场改称柏各庄合作农场。
1953年1月,柏各庄合作农场下放给河北省管理,又改称河北省柏各庄合作农场。
1954年滦南并滦县,丰南并丰润,县境分属丰润和滦县。另外东北部少数村庄曾属乐亭县管辖。同年2月,柏各庄合作农场更名为柏各庄机械农场。
1955年底,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,在滦县南部地区建立大型国营农场,并借用沿海较大村镇----柏各庄之名,定称"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",隶属河北省农业厅。农场设总场场部,初辖4个分场。1958年基本完成建场任务。
1959年10月21日,经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柏各庄农场改为唐山市柏各庄区,建立了区政府,隶属唐山市人民委员会。
1961年6月,撤销唐山市柏各庄区建制,恢复国营柏各庄农场,接受唐山专署和丰南县双重领导。
1963年5月柏各庄农场党委改归唐山地委领导,行政业务归河北省农垦局领导。
1968年6月18日,经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,河北省国营柏各庄农场改为河北省柏各庄农垦区,行使县一级权力。
1982年12月26日,河北省农垦局批准,在柏各庄农垦区建立“河北省垦丰农工商联合公司”,与柏各庄农垦区实行一套人马,挂两块牌子。
1982年9月22日,国务院正式批准柏各庄农垦区改建唐海县。
1983年12月1日,唐海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。隶属唐山市。
2012年7月11日,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唐海县,设立唐山市曹妃甸区。将唐山市丰南区的滨海镇、滦南县的柳赞镇划归唐山市曹妃甸区管辖。区人民政府驻唐海镇垦丰大街23号。唐山市曹妃甸区规格为副地级,行政区划包括原来的唐海县全境、曹妃甸工业区、生态城、柳赞镇(原属滦南县,2010年1月1日起改由曹妃甸新区实行整体托管,唐海县代管)、滨海镇(原属丰南区,由南堡经济开发区代管)。
2013年,省民政厅(冀民函[2013]158号)批复同意将滨海镇所辖的新苑、三友、西苑、东苑、海月花园、硕秋园6个居委会划出设立希望路街道,街道办事处驻希望路9号;省民政厅(冀民函[2013]226号)批复同意设立孙塘庄镇、双井镇:将唐海镇所辖的孙塘庄等17个行政村和第八农场居委会划出设立孙塘庄镇,面积82.13平方千米,人口27719人,镇政府驻孙塘庄村兴中路5号;将唐海镇所辖的双井等13个行政村和第九农场
居委会划出设立双井镇,面积64.23平方千米,人口15202人,镇政府驻双井村曙光街3号。